家用电器维修售后部门的行为准则

  • 2010-7-31 14:39:52  阅读数:  网友评论:

电话:0574-81123700
一、对维修部门设施的基本要求
应具有独立的接待场地、维修操作场地、待修机与已修机存放地、办公场地。
应具备维修服务产品的相是工具及专用设备和必备的安全检测设备。
具有服务产品的持证维修人员;
具有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家电维修范围。
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料。
具有必需的备件。
遵守国家、行业和有关部门的维修服务规范。
年投诉率在5%以下。
二、维修服务规范
维修企业在接待场所张贴服务范围和收费价目表。
维修人员要着装整洁,胸前佩带服务卡。
在接待顾客的全过程中运用文明用语。
门前院内、修理车间、仓库整洁有序。
维修企业根据自身条件,制定相应的便民措施。
维修人员应具有职高、职专、大专以上学历,家电类专业毕业:资格证书>。
维修人员应接受定期的新技术培训i
应采用合格的零配件。
不得渊F熔断丝的其他金属丝来更换熔丝。
不得用大于原规格的熔断器代替原熔断器o
对于修理需要暂时拆下的用于固定、绝缘、隔离、屏蔽的部件等,修理完成后,恢复原始状态
不得在修理中拆、换、调出与故障无关的零部件c
不得在修理中改拆具有安全保护、环保特性的原设计方案及部件,只能按原功能恢复—
更换具有特殊要求和用于安全保护的军部件时,应用原生产J中经原生产厂确认的原
规格的零部件替代。
维修实用电器时,如发现绝缘损坏,软缆或软线护套破裂,保护线脱落,插头、插座、开
关等电气装置开裂等影响安全故障时,应主动修复.以消除安全隐患.并及时通报顾客;
家用电器在修理后,应进行绝缘电阻检查,绝缘电阻的阻值市符合家用电器安全标准
的要求。
上门维修服务人员应穿工作服,携带(国家职业资格证书),佩带胸卡。
按预约时间准时上门服务,如迢特殊情况,应及时通加用户,并说明原因
维修人员修理前应进行初检并向顾客报价,征得顾客同意并签字后。
对难以在用户家中修理的设备,应建议顾客到维修部修理。
在维修过程中,如所需费用与所报价格相差较大时,应与顾客协商解决。
家用电器自维修登记之日起,应在7日内修复,特殊情况以与顾客协商的意见为难。
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修复的家用电器,由顾客选择留修或取走。因顾客原因不能修复
的,经顾客同意取走前应恢复到送时的状态并可收取适当的检修费。因维修部门原因不能
修复的.不能收取任何费用!
对修理部位和更换的零部件,应保证3个月以上工作正常。
出现维修争议时,修理人员应详细、耐心地向用户讲明原因,征得用户同意后解决;
因维修人员的责任造成损失的,应根据损坏部位的实际价值,给予赔偿。
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,可通过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处理。
返回到顶部     
相关评论
正在加载订单列表...
订单表单加载中...
  • 视觉焦点
  • 周大福
  • 7°2摄影
  • 奇瑞汽车
  • 宁波空调维修
  • 宁波洗衣机维修
  • 宁波热水器维修